据最新的北京市年度统计年鉴显示,2004年京城有439.8万户家庭;而同年,有4.2万余对夫妻选择了离婚(包括民政部门登记及到法院起诉离婚数字)。北京记者从城八区的法院电脑中随机抽取了2005年1月-2006年1月的120个离婚判决作为样本,“七年之痒”逐渐变成了“五年之痛”。
5年内离婚的占1/3
在记者调查的120对离婚夫妇资料中,婚龄从3、4个月到36年不等。其中,5年以下(含5年)婚龄的有40对,占了33.3%,是相对最集中人群。曾经有种“七年之痒”的说法。而现在,5年婚龄,似乎就成了一些人的“坎儿”。
【专家点评】
●如无子女往往难再磨合
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法官谷世波认为,5年婚龄内离婚者集中,与“有无子女”有关—这些人若没有子女的话,考虑“继续磨合”的相对而言就很少,性格、脾气、生活习惯等方面的“不合”都可能导致离婚。
●老年再婚者易“短婚”
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杨大文教授分析说,5年以下婚龄者中包括不少“老年再婚者”,子女的反对、财产纠纷、爱把现在配偶的缺点和前妻优点相比等原因使得“老年再婚者”离婚率很高。调查中,记者看到了一起典型的“老龄再婚者”闪离案:男方74岁,女方51岁,结婚不足6个月,便以“婚前了解少、性格不合”提出离婚,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,法院判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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